文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心理咨询”等14项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1日
为促进医疗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市场调节价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医保﹝2020﹞90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5﹞41号)规定,经成本测算,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参考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患者承受能力、周边同级同类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现对“心理咨询”等14项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2月1日起至2月6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价格监督电话:0876-2190391;价格举报电话:12315。
文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2月1日